贅【酉集中】【貝部】 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唐韻》之芮切《集韻》《韻會》朱芮切,音。《說文》以物質錢,从敖貝。敖者,猶放貝當復取之也。
又《詩·大雅》具贅卒荒。《傳》贅,屬也。《疏》贅,猶綴也。謂繫綴而屬之。
又《莊子·大宗師》彼以生爲附贅縣疣。《釋名》贅,屬也。橫生一肉,屬著體也。
又《史記·滑傳》淳于髠者,齊之贅壻也。《註》索隱曰:贅壻,女之夫,比于子,如人疣贅是餘剩物也。《前漢·賈誼傳》家貧子壯則出贅。《註》師古曰:贅,質也。家貧無有聘財,以身爲質也。
又會也。《前漢·武帝紀》毋贅聚。《註》如淳曰:贅,會也。
又行不當也。《老子·道德經》其于道也,若餘食贅行。《註》行之無當曰贅。
又言煩也。《曾鞏·講官議》問一告二謂之贅。
又《博雅》贅,定也。
又《玉篇》最也,得也。
又《集韻》牛交切,音敖。《類篇》頝贅,不媚。
贅【卷六】【貝部】
以物質錢。从敖貝。敖者,猶放;貝,當復取之也。之芮切
(贅)㠯物質錢。若今人之抵押也。漢嚴助傳。賣爵贅子。以接衣食。如淳曰。淮南俗賣子與人作奴婢名爲贅子。三年不能贖遂爲奴婢。按大雅傳曰。贅、屬也。謂贅爲綴之假借也。孟子。屬其耆老。大傳作贅其耆老。公羊傳云。君若贅旒。史、漢云。贅壻。此爲䏈屬之偁。又莊子云。附贅縣肬。老子云。餘食贅行。此爲餘賸之偁。皆綴字之假借。从敖貝。會意。之芮切。十五部。敖者猶放。敖、出游也。放、逐也。敖與放義不同而可通。故曰猶。謂貝當復取之。謂字依韵會補。放者當復還。贅者當復贖。其義一也。此十字釋敖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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