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保险条文有明确规定,被保险人的一般牙齿治疗、镶补或安装假齿、假眼、假肢及其他附属品,矫形和整容手术,属责任免除。
2、三被保险人因犯罪处死、拒捕或越狱致死者。
3、为了保障您自身的权益,请在确认投保本保险前,仔细阅读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规定。
4、投保转入者是眷属时,并应填写被保险人本人的姓名及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
5、经保险人同意恢复效力之保险契约,溯自缴清应缴保险费及其利息之日起恢复效力。
6、如保险期为一年,保单一经签发则没有保费退还予被保险人。
7、因此,货物保险是一种目的在于把风险从进口商和出口商的身上转移到专门承担风险的保险人一方的活动。
8、此时保险人会突然发现自己面临巨额损失,好光景时赚的那点期权费只是杯水车薪,不得不以自有资本抵进行冲抵。
9、这笔保险的共保人、沃特金斯“辛迪加”的首席保险人乔纳森?托马斯说:“酿酒师的鼻子和嗅觉与厨师的手指一样重要。”。
10、特别提醒的是,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投保人提出保险请求,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不以保险费及保险单证的交付为要件。
11、第二十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
12、第十九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
13、为了符合精算公平原则与大数法则,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进行的评估与分类就显得相当重要。
14、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15、被保险人在欧洲国家留学期间,本保单保障被保险人暂离欧洲国家最长四周的短期旅行,且该旅行为非寻求医学治疗为目的。
16、尽管错误的陈述是无意的,但保险人还是受到欺骗。从而保险合同无效。
17、对因违反此项条件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18、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其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为防止主观危险,应该认为其保险费的交付是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务,不得由任意第三人代付。
19、如保险人将其风险再保险,保险人不必发送委付通知。
20、事故限额是非水险比例合约的组成部分,用于规定再保险人对一次事故累积赔付的限额。
21、若保险标的发生灾害事故,民安保险采取国际通行做法,聘请高水平的公估行、理算师对受损财产进行核定,使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更佳保障。
22、其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23、但那些抵押贷款保险人的财务状况看起来也不太健康,所以风险最终还是可能落到这对难兄难弟身上。
24、妨害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为告知者。
25、一般来说,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26、如果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请在备注栏填写开户人姓名。
27、保险人可以用明文或行动默示表示接受委付,但在收到委付通知后,只保持沉默并不意味着他已接受委付。
28、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29、购买人寿保险虽然听起来有点毛骨悚然,但投保人和保险人均能从中受益。
30、这种保险应命卖方及其分包商为附加的被保险人,并且必须包括一份以卖方及其承包商为受益人的代位追偿权弃权书。
31、被保险人或眷属变更姓名、身分证号、出生年月日,应附身份证正反面影本或户口名簿影本。
32、四是以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为抓手,不断健全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工作机制。
33、投保人在犹豫期内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及时退还全部保险费。
34、根据共同保险条款,保险人通常必须付全部费用的百分之二十。
35、有前条第二款情事发生,其保险费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险人应将其保单价值准备金给付与应得之人。
36、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37、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一种法定保险。
38、如果金融保险人员做得好,等于对中华文明的推进立下汗马功劳。保险,意味着对家庭的责任。我们诚心诚意地去服务别人、关心别人,此种服务与关心最后还是回报到你身上。
39、公众责任保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40、被保险人如伪报、误报或隐瞒任何重要细节,本保险单应予无效。
41、提出非本意是相对于被保险人遭受事故当时的主观状态而言,与非本意相对的就是出自被保险人的“本意”。
42、第十四条保险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
43、一种观点认为,被按蚊叮咬是属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并且该事件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感染疟疾死亡,应当认定为意外伤害。
44、财产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而共存的。
45、须检附被保险人之除户证明影本或户口名簿影本。
46、保险人接受委付通知,则表示最后承认对损失负责和通知有效。
47、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人寿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48、保险人将其风险再保险的,该保险人无需发出委付通知。
49、第五十六条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
50、死亡保险金给付时,中国人寿委托给学院,由学院负责转交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51、寿险责任准备金,通常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寿险责任所提取的准备金。
52、所谓意外,顾名思义即为小概率发生事件,意外险则是针对意外发生时对被保险人做出各种方式的补偿。
53、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在性质上是一种法定义务,也是一种附随义务和先合同义务。
54、从保护专家利益的角度考虑,保险人在行使接办权的过程中,应负有为专家利益计算的义务,即抗辩义务。
55、然而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对保证的诟病越来越多,主要集中在被保险人对保证需要严格遵守上。
56、适当发出委付通知后,保险人拒绝接受委付的事实,不影响被保险人的权利。
57、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58、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按遗体处理保险金额给付遗体处理保险金。
59、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
60、没有人完全明白它,只有少数的专业保险人员能真正自在地谈论汽车、人寿和主要的医疗险别。
61、第二,该险种所指的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人身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伤害,伤害要分为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过程。
6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为被保险人。
63、在投保人或受益人不是被保险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用自损方式骗保的行为不能以保险诈骗罪处理。
64、保险人应有良好的法律观,以落实完善的服务品质。
65、被保险人可在投保时指定身故受益人,如未填写则默认为未指定。
66、同时,对基于保险本身的特点而在保险法中特有的保险人合同解除权,本文也试图在传统民法理论的框架内结合若干英美法的基本原则进行分析。
67、不足额保险下,当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造成保险损失后,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的前提下,取得对第三者的代位追偿权。
68、一保险人及投保单位办理劳工保险所用之帐册契据,免徵印花税。
69、若故意犯罪并非保险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保险人不能当然免责。
70、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7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72、另一方面,考虑到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意义,笔者认为在此范畴内,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不应当将被保险人故意所导致的损害赔偿义务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