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赐燕”。亦作“赐燕”。
⒉ 君命臣下共宴。
⒈ 亦作“赐燕”。亦作“赐讌”。君命臣下共宴。见“赐宴”。
引《北史·韦师传》:“后从上幸 醴泉宫,上召 师 与左僕射 高熲 、上柱国 韩擒 等於卧内赐宴,令各叙旧事,以为笑乐。”
唐 刘禹锡 《游桃源一百韵》:“赐燕聆簫韶,侍祠閲琮璧。”
宋 乐史 《广卓异记·杨椿》:“椿 请归老,詔服侍中服,赐讌於 华林园。”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罗刹海市》:“问中国治安之 道,马委曲上陈,大蒙嘉叹,赐宴离宫。”
⒈ 皇帝召赐臣下共宴。
引《北史·卷六四·韦瑱传》:「上召师与左仆射高颎、上柱国韩擒等于卧内赐宴,令各叙旧事,以为笑乐。」
《新唐书·卷一〇〇·杨恭仁传》:「帝见其诗,为擿讽嗟赏。后赐宴,帝曰:『闻公每酣赏,捉笔赋诗,如宿构者,试为朕为之。』」